没有写借款也没用写赠送?
宁波鄞州法律咨询
2025-05-08
在没有书面协议明确资金往来性质的情况下,确定其为借款还是赠予,需综合考虑双方实际行为、交流记录等因素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特别是第六百七十五条关于借款合同返还期限的规定,若能证明存在借贷合意且资金已交付,则视为借款需返还。反之,若无足够证据支持借贷关系的存在,且符合赠予的一般特征,如无偿性、单务性等,则可能被视为赠予,无需返还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看,对于未明确性质的资金往来,应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。若证据支持借贷关系,则按借款处理,需返还本金及利息(如有约定)。若无确凿证据证明为借款,且符合赠予特征,则视为赠予,无需返还。在争议解决过程中,建议遵循诚实信用原则,尊重事实,依法维权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双方对资金往来性质有争议,首先,应尽可能收集并保留与资金往来相关的证据,如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等。其次,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,明确资金性质。若协商无果,可考虑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提起诉讼,由法院根据证据情况作出裁决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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